根據安寧中學太平學校發(fā)展需要,經安寧中學學校管理委員會研究并報安寧市教育體育局同意,決定面向全國招聘安寧中學太平學校合同制優(yōu)秀教師 48 人。誠邀有志于教育事業(yè)的同仁加入安寧中學教育集團,共同譜寫“建設品質安中”的新篇章。
崗位 | 人數 | 崗位 | 人數 |
高中數學 | 2人 | 初中信息科技 | 1人 |
高中英語 | 1人 | 初中音樂 | 1人 |
高中歷史 | 1人 | 小學語文 | 12人 |
高中地理 | 1人 | 小學數學 | 5人 |
高中化學 | 1人 | 小學英語 | 1人 |
初中語文 | 3人 | 小學科學 | 2人 |
初中數學 | 2人 | 小學體育 | 1人 |
初中英語 | 3人 | 小學美術 | 1人 |
初中歷史 | 1人 | 小學音樂 | 3人 |
初中道德與法治 | 1人 | 小學信息科技 | 3人 |
初中體育 | 2人 | ||
合計 | 48人 |
1.熱愛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敬業(yè)愛崗、身心健康,具有良好職業(yè)道德。
2.年齡在40周歲以下(1984年8月31日以后出生),獲全國、省、市優(yōu)秀教師及教育工作者稱號,省市級學科帶頭人、骨干教師稱號的,年齡可適當放寬。
3.第一學歷本科及以上,報名時須持有相應的教師資格證書,普通話等級二乙及以上(語文學科二甲及以上)。
4.能勝任年級主任、教學骨干職位的可在“工作業(yè)績”中注明。
5.健康狀況符合《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體檢合格者。
6.符合崗位所需的其它條件。
7.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受到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不得參加招聘。
1.報名方式
本次招聘實行網上報名。應聘者通過掃描以下二維碼提交相關信息和上傳電子材料。
2.所需上傳的電子材料
所有材料合并為一份pdf格式文件上傳,文件大小在20MB以內,其內容包括:個人手寫簡歷(掃描件)、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教師資格證書、普通話等級證書、榮譽證、近期全身照、職稱證書等。
3.注意事項
同一報考人員在本次招聘考試中限報1個崗位。
2024年4月25日至5 月15日 24:00
學校管理委員會招考組結合本次招考的崗位需求對報名考生進行資格審核,通過資格審核的考生方可參加考試。招考組于開考前一周內以電話方式通知資格審核通過的考生確認報考信息及考試具體時間。
一、初、高中崗位考核辦法
考試分為初試和復試。
1.初試:初試分為筆試和面試。參加初試的考生需于開考前到考點確認報考信息。初試成績總分為100分,其中筆試占60%,面試占40%。按招聘崗位1:3的比例確定進入復試人員,如參考人員不滿足該比例,報招考領導小組研究同意后可參加復試。
2.復試:復試為課堂考核,成績總分為100分,合格分數線為75分。考試成績公示無異議,根據復試成績擇優(yōu)錄用。
二、小學崗位考核辦法
考試分為面試、筆試、復試。
1.面試:參加面試的考生需于開考前到考點確認報考信息。面試成績100分,主要考察綜合素質。按照招聘崗位不低于1:5的比例確定筆試人員。
2.筆試:筆試成績100分,按照招聘崗位不低于1:3的比例確定進入復試人員,如參考人員筆試成績不滿足該比例,報招考領導小組研究同意后可參加復試。
3.復試:復試為課堂考核,成績總分為100分,合格分數線為75分。考試成績公示無異議,根據復試成績擇優(yōu)錄用。
考試時間:
小學:2024年5月26日—5月28日
初中:2024年5月25日
高中:2024年5月25日
1.依據考試復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在合格分數線以上的人員中依次按招聘崗位計劃人數1:1的比例確定參加考察和體檢人選。
2.考察時提交由戶籍所在地出具的《無犯罪記錄證明》。
3.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zhí)行。
4.在考察或體檢中不合格的人員,取消其擬聘用資格,所產生的空缺從本崗位綜合成績在合格分數線以上的應聘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1.所招聘合同制教師與事業(yè)單位在編教師同等待遇(含五險一金),教師人事檔案由學校統一托管到安寧市人才服務中心。
2.享受國家規(guī)定的職稱評定、晉級增資、推優(yōu)評先和學習培訓。
3.獲得特級教師稱號,全國、省、市級優(yōu)秀教師及教育工作者稱號,省市級學科帶頭人、骨干教師稱號的待遇從優(yōu)。
1.本次合同制教師招聘工作由安寧中學學校管理委員會統一組織,學校黨委全程監(jiān)督,嚴格按照“公開、公正、公平”的原則,經報名、資格審核、筆試、面試、上課、體檢、錄用的程序進行。
2.招聘人員實行回避制度。學校招聘工作人員若涉及應聘人員與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的,或其他可能影響招聘公正的,實行回避。
3.應聘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應聘資格,已受聘人員解除勞動合同,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偽造、涂改證件、證明,或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得應聘資格的;
(2)在考試、考察和體檢過程中作弊的;
(3)其他違反招聘有關規(guī)定的行為。
(小學)王老師 電話:13368856897
(初中)顧老師 電話:15198766946
(高中)金老師 電話:15198729745
本公告由安寧中學負責解釋
監(jiān)督電話:0871-686168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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